昭平讯 近日,昭平县出台《昭平县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督查实施方案》《昭平县扶贫领域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办法》,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夯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以“建章立制”护航“精准脱贫”。
该县以解决贫困群众最关心的突出问题为导向,以监督执纪为核心,注重监管、督查、追责相结合,建立党委(党组)负责推动、纪委(纪检组)牵头组织的监管督查机制,着力解决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扶贫资金“跑冒滴漏”“重争取、轻管理”等问题。对监督检查内容、方式、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围绕项目“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等关键环节,重点监督检查扶贫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精准监督确保扶贫资金发放到哪里,执纪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定期不定期采取重点抽查与专项检查、随机督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方式,进行“滚动式”督查。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采取列席会议、实地查看、个别访问等形式进行跟踪监督和日常监督,打通扶贫领域监督工作“最后一公里”。明确在实施扶贫领域监督检查过程中责任追究的具体问责情形,倒逼基层党委、纪委和有关职能部门把责任扛起来,确保履责到位。对在扶贫领域资金管理使用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不能正确履职或不履职,以及纪委(纪检组)、村务监督委员会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等情形,都要追究责任。加强与公检法、审计、信访等部门之间协作沟通,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定期汇集、及时移送、办案协作配合等机制。划出扶贫资金“红线”和高压线,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一律依纪依规、从严从重处理。
(丁永敏 罗业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