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载履职路,硕果满枝头。五年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召开代表大会7次,常委会议41次、主任会议69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71个,审议通过决议、决定34项,开展专题询问2项,办理代表议案及意见建议294件,开展专题调研52项,执法检查等60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15人次……在新时期人大工作征程上留下了一串串闪光的足迹。
依法履职尽责 全力服务发展
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抓大事、议大事,依法作出决定决议。先后就立法、“十三五”规划纲要、碳酸钙千亿元产业发展、城市总体规划、设立平桂区等34项议案进行审议,并依法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有力地推动一批事关贺州长远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重大问题的解决。
强化监督,职责所在。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根据市委提出的推动生态健康产业四个新业态发展、打造“生态贺州?长寿胜地”的战略部署,开展建设华南生态旅游名城、民族文化旅游项目开发等5项专题调研,推动政府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认真落实预算法,制定了加强人大财经监督工作的意见,建立财政预决算专家评审制度,切实为人民管好“钱袋子”。
推动专题询问是我市人大监督工作的一个亮点。市人大常委会首次采用专题询问的监督方式,开展了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的专题询问工作,督促市政府出台一系列措施,解决制约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
关切群众所需 保障民生福祉
心系民众,关注民生。针对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不足、优质教学资源分配失衡,“大班额”和“择校热”现象严重等问题,市人大常委会督促政府统筹推进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科学规划学校布局,实现了贺州高中、市实验中学成功搬迁,龙山小学等一批新建学校竣工投入使用,有效解决了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的“大班额”问题。
长期以来,城区农贸市场脏乱差问题饱受市民诟病。为解决这一问题,市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年把城区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作为民生监督的重要内容,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采取措施进行重点整治,并拨付专项资金对灵峰、厦良、黄田等3个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使城区农贸市场面貌明显改善。
为尽快消除贺江水污染事件发生后民众对饮水安全问题的担忧,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调研视察,推动政府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关停无证无照采选矿点,建立贺江、桂江水质监测自动站和重金属检测实验室,加强水源监测和管理;还重点督办了关于将贺州市城区饮用水源龟石至望高段12公里“明渠”改成“暗渠”等意见建议,确保居民饮水安全。
增强法制意识 推进法治建设
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充分发挥人大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法治贺州建设步伐。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市人大常委会超前谋划,积极筹备,主动承接,2015年11月顺利通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批,于2016年1月起正式行使地方立法权,这是贺州法治建设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及时制定《贺州市立法条例》并提交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通过,对我市立法活动作出规范,从程序上保证地方立法权的正确行使。抓紧推动我市首部实体性法规《贺州市黄姚古镇保护条例》的起草、论证、审议工作。目前,该条例已通过常委会一审,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培育法治文化,增强法治意识。市人大常委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设区市中率先施行宪法宣誓制度,彰显宪法权威,增强公职人员的宪法观念。发挥普法部门的主导作用,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六五”普法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提高普法质量,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强化自身建设 提升履职水平
“打铁还须自身硬”。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着眼新形势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强化自身建设,着力提升依法履职、服务大局能力和水平。
市人大常委会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增强党的意识、大局意识,实施机关建设“六新六更”改革创新举措,切实加强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依法履行职责能力明显增强。
注重加强制度和文化建设。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和完善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工作制度12项;建立人大荣誉室和文化长廊,大力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打造“一刊一网一微信”立体宣传平台,唱响人大好声音;加强人大工作理论研究和创新,共形成各类调研报告120多篇,为市委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满怀信心,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不辜负全市人民的重托与厚望,谱写绿色崛起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