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兴安警方的决定,
女子陶某放声大哭,
哭声中有悔恨,有伤心,
也有解脱……
11月19日,兴安县公安局组织150名警力,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治安清查行动。其中,县局秦华副政委带领一组警力清查城区的旅馆、娱乐休闲会所,在清查至秦皇路某休闲会所时,发现一名女子称没带身份证,而且神情异样。秦华副政委当即决定,将其带回公安局接受询问。
秦华副政委带队展开清查
经过询问,警方了解到,该女子名陶某,湖北武汉人,其多年前在外打工,结交了一个兴安的男朋友,便跟随其来到兴安,不久后两人分手,陶某也没有回家,而是在兴安长住了下来。几年时间里,陶某做过很多份工作,也认识了不少社会人士,一来二去,陶某就沾上了毒品,也曾多次因吸毒被公安机关打击过。
据陶某交待,11月16日,自己感觉无聊,就约上一个朋友,来到朋友所租住的房屋内吸食冰毒,本以为可以瞒天过海,没想到几天后,就在公安机关组织的清查行动中被查获。
张初有政委、唐显维副局长与民警通宵鏖战,询问陶某
因为陶某吸毒时间长,已经成瘾,根据相关法律,治安大队民警决定将陶某送至桂林市戒毒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当民警向陶某宣读这一决定时,陶某顿时放声大哭,哭声中有悔恨,有伤心,也有解脱——自己下不了决心强戒,警方送她去,也是一种解脱吧。
陶某的尿检结果
陶某,三十余岁的年龄,从前的翩翩佳人,如今却成了一名“瘾君子”,陶某那被毒品侵蚀的脸庞,掩盖了岁月曾经的芳华。在此,希望陶某在强制隔离戒毒期间好好改造,争取重新走上正确的生活轨道,迎来全新的生活。
(供稿:警民中心、治安大队/编辑:周原成/审核:蒋淞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