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日报讯(记者阮晓莹 通讯员廖凤鸣)近日,武鸣区发布总河长1号令《关于集中整治南宁市武鸣区江河湖库“四乱”等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总河长令第2号》和《南宁市总河长令第1号》,扎实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
长期以来,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已经成为推进河长制工作的“绊脚石”。为此,武鸣区按照国家、自治区、南宁市的统一安排部署,制定印发《贯彻落实南宁市武鸣区第1号总河长令 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工作方案》,要求各镇各单位结合实际,积极组织落实,有力有序扎实推进。
《通知》要求,该城区各级河长要深刻认识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抓在手上、扛在肩上,重要情况亲自调研、重点工作亲自部署、落实情况亲自督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推进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另外,该城区各镇党委、政府要结合实际,有力有序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河湖管理长效机制;城区河长制成员单位要加强监管执法,深入河湖一线,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指导整治;城区河长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及时通报河湖“清四乱”进展情况,扎实推进河湖“清四乱”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