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日报记者 朱新韬 通讯员 潘俊秀
自从5月10日全区法院开展“百日清案”专项活动以来,兴宁区法院迅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部署,深入查找审判执行工作短板,针对问题采取措施,加快案件审理速度,力促审判执行工作迈上新台阶。
速审力量下沉
加快案件办理
立案登记制实行两年来,兴宁区法院的案件受理数量迅速增长。2016年,该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6488件,与2015年相比上升33.69%。今年一季度,该法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数量又持续攀升。这使得该法院于不久前完成法官员额制改革、办案人数减少的民商事速审团队结案率出现缓增趋势。
面对新情况,该法院党组提出“重整格局、充实力量、完善衔接”的思路,打破原有的民事速审团队设在民一庭、商事速审团队设在民二庭的工作格局,统一将民商事速审团队编入立案庭,并在立案庭再增设一个民事速审团队,使审判力量下沉至诉讼最前端,将速审工作与立案识别案件繁简分流直接挂钩,实现繁简分流与简案快审的无缝衔接。
法院将人员力量重新调整之后,三个速审团队可以直接在立案之后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识别,及时将简单案件处理在立案第一线,繁案则移送专业审判组,工作效率提升节省了大量时间。为进一步提升速审团队结案速度,该院于近期确立了速审案件优先送达制度,使速审案件的运行机制更加顺畅,以加强速审案件的消化能力提升民商事案件的整体结案速度。
兴宁区法院速审团队重新布局后,使更多案情简单、当事人争议不大的民商事案件的结案速度进一步提升。以该法院民事速审团队为例,一起标的为29.5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在立案分流识别后,速审团队法官仅用3小时就当庭调解了该案,而一起标的为2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从开庭到当事人收到判决书也仅用了不到5个工作日的时间。
院长庭长办案
提升结案效率
今年年初,在法官员额制改革之后,兴宁区法院重组各法庭审判团队,团队人员尚处于磨合期,审判团队的专业化程度有待充分体现。同时,员额法官司法责任制的落实规范仍有待改善。这些都使该院的结案率受到影响。
“百日清案”专项活动开展后,兴宁区法院更加重视专业审判团队的建设和司法责任制的落实,以存在问题为导向,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加强审判团队运作和司法责任制的落实,做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其中最主要的是加强案件结案管理和落实法院、法庭领导办案制度。在结案管理控制方面,该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进一步加强案件流程节点控制,每周定时要求各审判庭报送未结案件数、未结案原因和结案预计时间,对于长期未结案和超期未结案的主办人作出预警提示,并将应结未结的长超未结案向全院通报,通过严格的结案监管措施促使旧案、积案尽快办结。
在落实法院、法庭领导办案制度方面,该法院严格依照规定,给院长、庭长分案,让院长和庭长挑起承办难案、复杂案的重担,使院长和庭长的办案经验充分发挥在提升结案的工作中。以5月12日该院办结的一起标的高达340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为例,该案由兴宁区法院院长罗君主办调解,当事人在短短半天内就拿到了满意的调解书。另外,该院各审判业务庭庭长平均每周开庭的次数也达到7次。
百日执行会战
攻坚执行难题
执行案件的结案率直接影响当事人对司法结果的满意度。兴宁区法院把“百日清案”专项活动与基本解决执行难结合起来,积极开展“百日执行会战”活动。
该法院认真排查梳理执行方面影响结案的工作短板,深入查找了执行结案率、执行标的到位率与群众对司法需求存在的差距原因,将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作为提升执行结案率的突破口,凝聚全院执行力量,攻坚执行难题。
“百日清案”专项活动开展以来,该法院进一步加大执行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督查力度,完善新执行指挥中心建设,规范执行案件的电子信息填报和案卷电子信息录入管理,确保执行工作全程都能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提升执行全程信息在电子系统传输的完整性和及时性,使执行工作更加规范化。
该法院还坚持落实执行案件财产查控常态化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曝光制度,规范执行信息采集和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的及时性,以此提高执行结案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之后,兴宁区法院于5月11日通过新建成的执行指挥中心同步传输系统,现场掌控执行动态、审时下达命令,高效执结了南宁市某建材市场与某建筑装饰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在一天之内让被执行人某建筑装饰公司腾空了其向申请执行人某建材市场租赁的29间铺面,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面对受理案件数量快速增长,兴宁区法院不回避、不退缩,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有的放矢采取措施,凝聚全院力量,为群众解决好矛盾纠纷,全力提升结案速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力争高效完成“百日清案”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