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毛明志)2017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挖细查问题线索,加大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力度,日前,又有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例被市纪委通报。
这7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一、贺州市农科所违规使用公款送礼,因同时存在其他违纪问题,该所所长叶万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贺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专员卢志军违规接受企业宴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八步区财政局开山镇财政所以高温补贴、取暖补贴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该所所长蒋太伦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四、钟山县钟山镇人民政府违规套用在编不在岗干部职工工资私设“小金库”,该镇原党委书记董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原党委副书记、镇长曾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政府报账员董阳光受到警告处分。
五、富川瑶族自治县新华乡坪源村“两委”干部违规使用集体生态公益林补贴款公款吃喝,该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唐雪乾,村委会副主任钟庆玉、唐治恩、唐成佑、周继富,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昭平县市场服务中心财务管理不严,存在违规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和铺张浪费等情况,该中心副主任邱怀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七、平桂区西湾街道西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违规公款送礼、发放福利,该中心原主任王小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元旦、春节将至,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的部署要求,特别要贯彻落实好自治区纪委提出的“十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年节假期等关键时间节点,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对无视党的纪律规矩、不知止不收敛的,一律从严查处,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不断加强党性修养,严守纪律红线,过风清气正的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