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县严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攻坚责任制,把扶贫攻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领导认真履行职责,亲自研究部署,强化措施,统筹安排,协调落实,把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对贫困村第一书记、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村“两委”干部等基层扶贫队伍的管理和指导,切实做到进农村、访农户,认真做好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工作,帮助贫困村理清思路,找准脱贫路子,拓宽增收渠道。县直各单位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多层次、全方位挖掘社会资源,多渠道、多形式搭建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工作的平台载体,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参与扶贫开发事业。积极整合项目、资金、人力等资源,加强协调联动,凝聚扶贫工作合力。
进一步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广泛宣传扶贫攻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使全社会充分认识到扶贫攻坚工作的紧迫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积极创新多种宣传方式,综合运用QQ、微信、微博、网络论坛、手机报等新平台新媒体,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做好扶贫攻坚政策、经验典型和成效等专题宣传。切实把“要我做”转变为“我要做”,在全社会形成关注扶贫工作、关爱贫困群众、参与扶贫攻坚的强大合力。
严格遵循“一进、二看、三算、四比、五议”的精准识别工作方法,按照“两入户、两评议、两审核、两公示、一公告”的识别程序,一方面,把好群众申请关、入户调查关、民主评议关、公示监督关、审核确认关,做到符合标准的一户不漏,不符合标准的一户不进。严禁暗箱操作、优亲厚友,名单中有直系亲属的评议人员必须回避。严禁伪造、篡改有关数据,严禁提供虚假信息,严禁拆户、分户和空挂户,严禁对外提供或者泄露涉及到的个人身份信息。另一方面,充分运用识别成果,积极与自治区、贺州市对接建立“全区统一、数据集中、服务下延、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动态管理”的扶贫大数据平台,健全完善“自治区、市、县、乡、村、屯”六级联动核查机制,切实提高精准扶贫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该县结合开展“学法律、懂政策、守纪律、讲规矩”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活动,加强对精准扶贫攻坚工作的督促检查,按照“谁调查、谁登记、谁审核、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及时调度、常态督查、定期通报,对精准识别贫困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追责,对走过场、工作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董兴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