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批准,决定启用资源县辖区呼北高速公路上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测速设备,对车辆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纠,现公告如下:
一、设置固定测速点位置
(一)呼北高速2150KM+250M(八坊隧道口路段),资源县往桂林市区方向,限速80KM/h。
(二)呼北高速2152KM+750M(八坊隧道口路段),桂林市区往资源县方向,限速80KM/h。
二、抓拍交通违法行为
超速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三、启用时间
2018年11月28日
四、以上固定测速点时速限定均按高速公路等级建设设置的安全限速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设置。
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特此公告
资源县公安局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