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一法院推出“离婚冷静期”制度,夫妻三个月内双方不得提出离婚。对此有人称,有些夫妻感情并未真正破裂,是可以挽救的,支持这个制度;也有人觉得,成年人选择离婚不是心血来潮,而是早就方方面面考虑好了,这个制度其实是干涉婚姻自由了。你对此怎么看?
给家庭一把保护伞
刘淑萍
很多年前,我在某国企工会女工委任职,那时,离婚不像今日那么容易,先得单位相关人员调解,不成,再出具证明签字盖章后,当事人方可到上级民政部门去履行离婚手续。
那次,工友小王和他的爱人小陈一起来到办公室,拿出申请,说性格不合要离婚。男说男有理,女说女有理,无非是男的不顾家,常外出打麻将;女的脾气急躁,让男的产生了逆反心理。然后双方家长掺和进来,由争吵到动手,女的一气之下提出了离婚。我按常规调解,劝和,事情暂告一段落。
不久,他们又提出离婚,我和同事好一番劝导。过了一些时日,他们第三次来到办公室,这回似乎是铁了心地要离。强扭的瓜不甜,也罢,要离就离。单位调解只是初步劝和,不涉及财产分配和孩子跟谁。我拿出图章,叹气说:“百年修得同般渡,千年修得共枕眠,遗憾呀……”然后签名,准备盖章,冷不丁抬起头看了他们一眼,只见小王脸白了,而小陈眼泪哗哗地流了满脸,我一惊:夫妻俩还是有感情的!我将图章放回原处,说,今天不行,你们冷静两周,下次再来,我二话不说就给签字盖章!这对夫妻后来没再闹离婚。
近年来,快节奏的生活让结婚离婚变得特别简单,年轻人习惯“闪婚闪离”,感情基础不牢的男女匆匆走进了婚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的夫妻却在冲动之下不理智地选择分手。每当我看到现实生活中和影视里年轻情侣那么多令人惋惜的情变婚变时,都忍不住会思索:悠悠岁月中,我们那个年代的青年到底靠什么,才能够在艰苦的环境里守候着那份纯真坚持着那份情感?我想,除了传统的观念和思想束缚了双方的行为外,制度的约束也是保护婚姻和家庭的一个重要方面。不错,离婚率高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但离婚对儿童的伤害显而易见,离婚的男女,其实很多人还是相互爱着的,这样的婚姻是不宜速判速离的。不久前,艺人薛之谦表白前妻,要求复婚,他的话令人动容:“多少浅浅淡淡的转身,是别人看不懂的情深……”
恋爱如烟花般绚烂美好,婚姻却有着柴米油盐的琐碎,感情需要经营,需要细水长流地轻轻呵护。冲动是魔鬼,如果你不打算独身,与任何人组建家庭,可能都会碰到这样那样的问题。设置冷静期,便是给婚姻一个缓冲期,给家庭一把保护伞。
给彼此一个冷静期
姚霓红
没有人愿意离婚。谁都想择一人深爱,守一人终老。当锅碗瓢盆油盐酱醋和家长里短之类的琐碎让原本的爱情失去了味道,甚而变得面目全非时,因为心累,有些人选择了逃避或是离婚。这种境况下,法院的“离婚冷静期”做法便显得很有必要和人性化,委实需要给预备离婚的两口子一段冷静期呢!都说法律是冷酷无情的,然“劝和不劝分”的办案理念让冰冷的法律也变得温情脉脉。据资料显示,上海普陀区民政局在推出离婚冷静期这样的劝和机制后,每年有30%的离婚当事人不再当场办理离婚登记,其中很多人打消了离婚念头。
三个月的冷静期限内,双方保持冷静和理智,可以挽救许多不该解体的婚姻。本着和谐社会,和谐家庭,让更多婚姻得到调试和挽救的初衷,法院推出的离婚冷静期无疑是值得首肯和点赞的。
如果说婚姻是两个人的修行,那么离婚又何尝不是一场灾难?只是对于那些着急跳出围城的人而言,或许地老天荒的誓言终究抵不过另寻新欢的执念。婚姻至此,已然尴尬。我只想说,如果不能相濡以沫也不必急着相忘于江湖,给彼此一段冷静期,让未来的你感谢现在的自己,没有因为一时冲动而后悔半生。
牵着你的手,伴你度余生。这样的爱,多美!在薄情的世界,愿每一人都被深情以待。离婚二字,不提也罢。
不因冲动终结幸福
崔炳信
有关资料表明,近年来离婚率连年攀升,为何?80后90后多是独生子女,常常以自我为中心,在婚姻生活中的忍让性、宽容度都不够,往往会为一件小事或一个观点便大吵大闹,继而冲动离婚。
在民政局工作多年的堂姐也说,如今办离婚的人越来越多,多为一时冲动,现场讲道理劝阻往往收效甚微。于是他们摸索出一条缓兵之计,打印机坏了,证书用完了,网络有故障,把这些善意的谎言抛给当事人,使之得以冷静和反思。庆幸的是,这一招竟然挽救了很多对濒临破裂的婚姻。不是么,离婚看似两个人反目成仇不再相爱了,但情分还在,等怒火熄灭,他们自然会意识到离婚冲动源于锅盖碰碗沿的小矛盾,会估算离婚的“后遗症”和输不起的“成本”,也会怀念起曾经的美好,然后懂得,平淡才是爱情的归宿,任何爱情都逃不过柴米油盐的平淡和鸡毛蒜皮的琐碎。
同样地,法院推出离婚冷静期,也是给盛怒之下的当事人按下一个暂停键,让他们静下心来重新审视检讨自我,学会包容,彼此珍惜,这可是一件互惠互利的事情啊。终于你有些后怕了,冲动是魔鬼,假如莽撞行事,一拍两散,悔之晚矣。
有人质疑,离婚冷静期跟法律层面的婚姻自由相抵触,其实恰恰相反,离婚冷静期的人性化举措,情法交融,最大限度地守护了婚姻质量,维护了当事人的尊严。离婚冷静期既是对家庭负责,也是法律所释放出来的一种善意,希望每个家庭的幸福不要因为冲动而终结。
千万不要画蛇添足
雨打芭蕉
大周两口子要离婚,去街道上一家打印社打印离婚协议,店员说五十元一份。大周两口子跟店员理论,哪儿有这么贵的?老板出面说,凡是离婚协议都是五十元,不是钱的事,关键是想让离婚的两人有个冷静期,不要盲目就把婚姻咔嚓掉。
但大周两口子当然不傻,五十块钱明明挨宰,去另外一家店花五块钱解决掉,当天婚就离了。
真要想离的婚,什么也挡不住,别说冷静期,还是亲朋好友的规劝,或者是打印店老板的提价,涉及到婚姻本质上分裂,任亲娘老子也拦不住。
但问题是,婚姻冷静期一个地方出台,多地效仿,这里一个月那儿三个月,貌似给威严的法律注入了温馨情感,为冲动离婚设置了缓冲期,其实也给真正关系破裂的当事人设置了障碍。离婚自由是法律规定的,任何规定都不应凌驾于法律之上,有朋友开玩笑,以后但凡有个摩擦先去法院备案,弄个冷静期先存着,时间到,想离就离,不想离接着过,叫预约排号。这不是闹着玩吗?
“面对婚姻挫折,希望你们保持冷静,珍惜缘分,理智对待……试着用智慧和真爱去化解矛盾,用理智和温情去解决问题,用耐心和真情去温暖子女。婚姻不易,请勿轻言放弃。”这温情脉脉的冷静期的规劝着实不错,相信很多决定离婚的人都是已经努力理智努力冷静过的,冷静期的出台是好的,善意的,为当事人负责的。但是,千万不要画蛇添足,操作起来一刀切,冲动不冲动的都给冷静喽。
冷静期是把双刃剑
逆风草
大凡闹到法院的离婚案件,都是协议离婚不成的,通常是一方坚决要离,另一方坚持不离,或有财产、子女问题分割不清的,才求助法律解决。
而我国的离婚判决也比较人性化,接到起诉书后,法院会选定时间约原告被告进行一次调解,调解不成再进行判决。如果一方坚持不离,法院通常会判不离。原告如还是坚持要离,需在半年以后才能进行第二次起诉。一般情况下,第二次起诉后,法院才会考虑判决离婚。
两次起诉间隔半年,目的是为了给夫妻双方一段冷静考虑和反悔撤诉的时期,所以现在法院再推一个月或三个月的离婚冷静期,不过是在原来间隔半年再起诉的时间上又加了几个月而已。对于那些婚姻不幸的人来讲,无疑是增加了煎熬的时间。
所以,推离婚冷静期是把双刃剑,对那些冲动离婚、感情尚未破例的夫妻来讲是个好事,但对于感情早已破裂,求助法律判决离婚以求解脱的人来讲,便是雪上加霜了。法律应该倾向保护弱者,没有必要增设离婚冷静期。对于那些冲动离婚的人,即便离了婚,日后想回头,也能再复婚。与其法院推离婚冷静期,不如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时增设冷静期,不要让那些冲动离婚者去民政局跑一趟便领到离婚证,比吃顿快餐还方便,一点回旋思考的余地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