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假酒的推销到了正牌厂家面前
象山工商查获一批假冒红星二锅头
讯(桂林晚报记者阳颜 通讯员蒋文成)本来只是到餐馆吃个饭,却发现这家餐馆推销的酒假冒自己所属公司的酒,这个送上门来的“李鬼”很快就落网了。6月11日,记者从象山区工商局了解到,该局已对龙船坪家味馆作出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冒牌“红星”二锅头酒105瓶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悉,象山区工商局近日接到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公司”)递交的投诉书,称在龙船坪家味馆发现有假冒红星二锅头酒销售,侵犯了该公司的合法权益,请求工商部门对家味馆的侵权行为给予制止和查处。接到投诉后,象山区工商局派出执法人员对投诉内容展开调查,经查,红星公司近日派出业务员到桂林开展专访活动,一天中午该公司业务员在龙船坪家味馆进店就餐,坐下没多久,店家就向他们推荐酒水,其中恰好有“红星”二锅头酒。
然而,当红星公司业务员把酒瓶子拿过来一看,立即发现店家推销的竟然是假冒的红星二锅头酒,这一下业务员连饭也没心思吃了,立即就向辖区工商局投诉举报。工商执法人员出动后,当场在家味馆查获堆放在餐馆内的“红星二锅头酒”10件105瓶。执法人员当场随机取样,送往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鉴定。
日前,象山区工商局收到红星公司鉴定报告称:经公司技术人员鉴定该酒使用的商标、瓶盖冒用了公司厂名厂址,侵犯了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被查处的这批酒均为“2016.02.16生产”,规格为 5 0 0 m l, 批 号 为“301.21”的红星牌56度二锅头酒。据经营者称是朋友以代销的形式将这批酒置于餐馆内销售,结算价每瓶7元,销售价每瓶15元。在调查完毕后,象山区工商局对家味馆作出了上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