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认证服务协议
甲方(服务提供方):
乙方(服务接受方):
鉴于甲方拥有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培训和认证资质,乙方有意向获取此专业资格,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服务内容:甲方将为乙方提供全面的心理咨询师理论知识及实践技能的培训,并协助乙方进行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与备考。
2、培训时间: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为期三个月,具体课程安排由甲方制定并通知乙方。
3、费用支付:乙方需在协议签署后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全额培训费用,如未按期支付,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培训服务。
4、权利与义务:乙方应积极参与培训,遵守甲方的教学规定,尊重教师,保证学习效果,甲方承诺提供的教学资料真实有效,教师具备相应资质,确保教学质量。
5、成果归属:乙方通过考试获得的心理咨询师证书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用于任何商业目的。
6、保密条款:双方应对协议内容及在合作过程中获取的对方商业信息和客户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7、解决争议:如对本协议执行产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8、协议期限:本协议自签订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全部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心理咨询师证书之日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