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中医师承名单公示栏】
尊敬的同仁们:
为弘扬中医药文化,提升中医诊疗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我单位特开展“咸丰中医师承名单”的公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记录;
4、已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的中医师资格考试或取得同等学力证明;
5、未发生重大医疗事故或被行政处罚的情况。
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审核推荐: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报送至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3、公示: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报送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4、批准: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由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并公布名单;
5、颁发证书:公示期满后,由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中医师承资格证书,并对获得资格的人员进行备案。
公示时间
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务必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虚假信息,将依法追究责任;
3、公示期间,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给我单位;
4、公示结束后,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相关人员领取中医师承资格证书。
联系方式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
其他事项
1、本公示仅作为本次公示的参考依据,最终结果以官方文件为准;
2、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关注后续通知,确保及时完成申报和领取工作。
我们衷心希望广大中医药工作者积极参与到这一光荣而崇高的事业中来,共同为传承和发展中医药事业贡献力量,让我们携手前行,为建设健康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咸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XXXX年XX月X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