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晚报讯(记者 梁静)当前,“被股东”“被法定代表人”的情况时有发生,受到社会关注。如何遏制冒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办理公司登记的违法行为?记者从广西市场监管局获悉,昨日起,广西启用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系统。
据了解,商事制度改革自2014年3月启动后,企业登记门槛大幅降低,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骗取公司登记案件呈多发趋势。个人身份信息被冒用,不仅会对被冒用者的生活、信用等产生影响,同时也给国家税收、国家机关公信力以及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带来严重危害。
为遏制这一行为的发生,广西从3月12日起启用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系统。启用该系统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公司董事、监事、经理,企业委托代理人、联络员等身份的自然人在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注册前,需先下载“工商注册身份验证手机APP”进行实名认证。
需要提醒的是,目前,企业法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暂不纳入本次身份管理验证对象范围。
据悉,开展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将有效杜绝虚假注册、冒用身份信息登记等不法行为,推动身份信息“一经注册验证、全国联网应用”,补足了线下申请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时身份验证手段不足的短板,营造更加公平、健康、有序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