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晚报讯(记者 陆增安 通讯员 宁洁)为了利益铤而走险,江南区苏圩镇的苏某金替他人无证售卖香烟,最终将自己送进班房。日前,江南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苏某金提起公诉。
从今年2月起,只有初中文化的苏某金为了赚取生活费,在未经烟草专卖行政部门的许可、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帮助苏某荣(另案处理)租赁位于苏圩镇某村附近的一片桉树林内的一养鸡场,作为仓库储存卷烟,并受苏某荣雇佣在该养鸡场内打包卷烟。
3月30日中午,苏某金根据苏某荣的指示,骑摩托车到苏圩高速路口与钟某(另案处理)会面,并带领钟某驾驶的满载卷烟的小汽车去该养鸡场。苏某金等人在该养鸡场内搬运、打包卷烟时,被公安机关查获。
民警在现场扣押软盒南洋红双喜卷烟7200条、硬盒南洋红双喜卷烟2250条、听装南洋红双喜卷烟2750条、硬盒ESSE LIGHTS卷烟400条、硬盒ESSE MENTHOL卷烟699条。经鉴定,涉案的13299条卷烟均系真品卷烟,价值100余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应该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追究苏某金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