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一事一议项目财政奖补资金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和运用,林圩镇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以惠民利民便民为要务,通过多项管理措施,加强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一是严格遵行相关资金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各村上报的项目进行实地勘查,审核项目是否符合财政奖补范围,其筹资程序、额度、用途等是否符合筹资政策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并设立专项资金专户,将村民筹资款和财政奖补资金存入专户,由镇财政所统一规范管理和核算。同时,还加强财政所内部管理,规范资金拨付程序。每拨付一笔项目资金,必须由核查员进行核实,会计、出纳、所长和镇长签字后方可支付。
二是严格实行“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办法。项目施工前,由项目屯提出申请,可预付30%的启动资金;项目施工进度为工程量50%时,经财政所核查员核实,可拨付50%资金;项目竣工后,由镇验收小组进行初步验收,可拨付75%资金,余下的25%资金必须经县综改办组织验收认定为合格后方可拨付,严防套取或截留资金。
三是严格执行发挥财政监管作用。财政所核查员以村为单位分片包干,不定期对项目屯进行抽查,通过查看项目支出明细,杜绝虚报或挪用的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若出现违纪行为,将报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通过采取“三严格”措施,该镇的一事一议项目实施工作得以顺利开展,让广大群众尽早享受到实惠。据悉,2016年林圩镇一事一议项目共57个,项目总投资715万元。截止目前,项目已竣工 54个,完成镇级验收54 个,已拨付资金474.9万元,占财政奖补资金60.51%。下一步,该镇将继续加快进度,争取11月底完成所有项目的验收,待县综改办验收认定合格后按规定拨付余下的25%资金。(林圩镇财政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