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处固定式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路线 电子警察抓拍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
电子警察抓拍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
经广西交警部门批准,柳州交警支队定于2016年1月8日零时起,启用柳州市26处固定式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机动车逆向行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以及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等7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信息进行采集,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证据。
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新启用的26处固定式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如下:
1.胜利路与北雀路相交路口;
2.北雀路与前锋路相交路口;
3.三中路三中学校门前路口;
4.学院路交警支队门前路口;
5.东环路花鸟市场路口;
6.文惠桥南端;
7.潭中东路与海关路相交路口;
8.城站路与文笔路相交路口;
9.屏山大道与箭盘路相交路口;
10.柳石路商业学校门前路口;
11.柳石路与羊角山路相交路口;
12.柳石路与洛维路相交路口;
13.燎原路与白云路相交路口;
14.南环路第一看守所门前路口;
15.新柳大道与官塘大道相交路口;
16.阳和北路与祥和路相交路口;
17.飞鹅路柳铁文化宫门前路段;
18.文昌路阳光100路段;
19.文昌路石尚1966门前路段;
20.桂柳路大城小院小区门前路段;
21.桂柳路华远岚山小区门前路段;
22.新柳大道原官塘收费站路段(东侧);
23.新柳大道原官塘收费站路段(西侧);
24.新柳大道市委党校门前路段;
25.新柳大道园博园南门路段;
26.新柳大道八角岭路口往东100米处。
增设电警抓拍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处罚只是手段,最终目的是希望用他律的方式培养自律,养成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行为习惯,进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处罚少数违法驾驶人,服务大众出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不断提升柳州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
柳州交警提醒,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信号灯指示和分道方向行驶,主动停车让行斑马线上的行人,不走禁行和逆行,文明安全驾驶。祝广大交通参与者2016年出行顺畅!平平安安!
责任编辑:陈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