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充分吸收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市交通运输局在座谈会上向与会代表发放了经过修改后的《贺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包含运力投放及运价、网约车平台公司管理、车辆及驾驶员资格管理、经营行为规范等内容。征求意见稿指出,网约车经营车辆档次必须明显高于巡游出租汽车主流车型,尾气排放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环保标准,裸车价格为12万元以上,发动机排量不得小于1.6L或1.4T;轴距不小于2600mm;同时鼓励使用新能源车,新能源车轴距不小于2600mm。
据悉,目前我市正在谋划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改革以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乘客为本、改革创新、统筹兼顾、依法规范、属地管理”五项基本原则,围绕“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的基本思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努力构建多样化、差异化出行服务体系,促进出租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本网讯 (记者李军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