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5月起,我市连续开展两次城区大气污染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据统计,2015年,全市财政投入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累计达1.5亿元,淘汰黄标车4058辆(其中营运黄标车467辆),淘汰了5台燃煤小锅炉,发出134份整改函(催办函)、151份简讯、29份督查(专项)通报等;2016年上半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735人次,巩固教育夜市商户8500次,取缔夜宵店占道经营60次,拆除夜宵店违章摊棚60处,发出13份整改函,108份简讯。环境的改善,需要有完善的制度作保障。我市先后组织环境大清查大整治行动、环境保护大检查行动,对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在此基础上,针对城区大气污染、全市突出环境污染问题我市认真组织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印发贺州市城区大气污染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贺州市突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通过开展整治行动,我市城区空气质量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