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县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政策法规,公布采购信息,对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各种模糊认识,加强宣传解释,使采购单位从领导到具体工作人员对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越来越重视,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不断增强,促使采购当事人依法采购。该县加强制度建设,依照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制定可操作性的规章制度和配套措施,在制度上规范政府采购。根据采购规模小的实际情况,该县对各单位的采购频率高且比较分散的项目,如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摄影摄像设备、空调机等)、公务车投保等货物和服务,实行协议供货。该县还严格规范采购资金运作,把好资金拨付关,实行采购、验收、付款“三分离”,政府采购办设立采购资金专户,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凭验收证明及合同约定把资金付给供应商,避免单位拖欠供应商货款,给政府采购造成不良影响。 (姚丽兰 何大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