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农业部2016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加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自2016年起在全国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即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对已被非农征用、退耕还林(还草)、挖塘养鱼、畜禽养殖、发展林果业、绿化景观建设、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常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耕地未能通过验收确认的耕地等,不予补贴;享受补贴的农户应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做到耕地不撂荒、不改变用途、地力不降低。 (黄晓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