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6月20日,我市首批2016年高考符合精准脱贫专项计划资格考生名单开始进行公示,市招生考试院提醒,如有贫困户考生未进入首轮公示,务必于6月24日前申请补充公示。逾期不办理的,视作自动放弃精准脱贫计划录取资格。
据了解,今年广西在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了精准脱贫专项计划,新设精准脱贫专项计划本科批和精准脱贫专项计划专科批,用于招收广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以下简称“贫困户考生”)。早在今年上半年,自治区教育厅通过将今年的高考报名信息与我区建档立卡信息管理系统中2015年精准识别的538万扶贫对象信息作比对,已明确了部分2016年的高考考生符合贫困户考生身份,具备报考精准脱贫计划资格,初步形成了精准脱贫计划考生库。目前,首轮具有填报精准脱贫计划资格的考生名单已经公示。记者从市招生考试院了解到,我市首批2016年高考符合精准脱贫专项计划资格考生名单于6月20日至24日进行公示,共有2600名考生。
市招生考试院特别提醒,如有贫困户考生未进入首轮公示,且符合精准脱贫专项计划录取条件,务必于6月24日前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扶贫办核实,开具建档立卡扶贫对象证明,交报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补充公示。报名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补充公示考生材料和信息进行审核无误后,于6月26日前进行补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逾期不办理的,视作自动放弃精准脱贫计划录取资格。
此外,精准脱贫计划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8日15:00至7月2日10:00,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在公示期内不会影响考生志愿填报。(谭碧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