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专撬保险柜 胆子可真大 他们把自己“撬”进了牢房
本报讯(记者莫俊 通讯员朱宇全)永福有两名小偷专门找保险柜下手,并且还屡屡得手。2014年5月至2015年1月期间,杨某陆、杨某钰伙同他人多次窜到桂林市区、永福县、兴安县、贵港市、河北省保定市等地,以撬门、窗、保险柜等方式对各地的单位办公场所、私人商铺的现金、香烟、电脑等财物实施盗窃。近日,永福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两人有期徒刑六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杨某陆、杨某钰曾因犯盗窃罪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阳朔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人在刑满后仍不知悔改,再次走上了偷盗的老路。
2014年10月19日凌晨,杨某钰伙同他人窜到桂林市七星区朝阳乡某驾校,从一楼窗户进到报名大厅,将一个保险柜抬到训练区的草地上撬开后,把里面的11440元盗走。3天后,杨某钰再次伙同他人,潜入桂林市七星区环城南一路一商场,将放在大厅的四个保险柜撬开,窃得20391元人民币、4990元美元等。
2014年11月3日凌晨,杨某陆伙同他人驾车窜到贵港市平南县某酒业公司,从围墙进入厂区后,用事先准备好的作案工具撬开一楼办公室的窗户进入室内,在二楼财务室撬开三个保险柜后盗走23500元。两天后,杨某陆又伙同他人窜到永福县苏桥镇某混凝土公司,进到该公司二楼的财务室,将一个绿色保险柜抬到该公司大门附近的公路边撬开,发现保险柜内没有贵重财物后逃离了现场。同年11月14日凌晨,杨某陆再次伙同他人窜到兴安县兴安镇某公司,撬开窗户的防盗网进到财务室内将两个保险柜抬至会议室撬开,共盗走2350元现金。2015年1月1日凌晨,杨某陆又伙同他人,窜到永福县苏桥镇一发电厂,从围墙进到厂区的办公楼,在四楼财务室撬开二个保险柜后,将里面仅有的20多块钱带走。
另外,杨某陆、杨某钰还分别、共同作案多起,盗走单位办公场所、超市内物品,价值数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