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空警报试鸣公告
为增强人民群众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关于警报试鸣规定,定于9月18日10:30-10:45,组织全市(含各县)防空警报器参加全区统一试鸣活动。 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鸣响3分钟。 希望全体市民能正确区分和熟记防空袭警报信号,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请相互转告。 特此公告。 桂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7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