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县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水平,提升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开展乡镇卫生院中医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提高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增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中西医结合发展,为广大农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中医药服务。
培训对象
1、乡镇卫生院从事中医药工作的医务人员;
2、具有一定中医药基础的人员,如乡村医生、村医等。
1、中医药基础知识:包括中医基本理论、中药学、针灸推拿学等;
2、中医药临床技能:包括常见病、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治方法;
3、中医药服务规范:包括中医药服务礼仪、诊疗程序、处方规范等;
4、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包括电子病历、远程医疗等信息技术在中医药服务中的应用。
培训方式
1、集中培训:组织专家进行授课,确保培训质量;
2、实践操作:组织学员进行临床实践,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3、在线学习:利用网络资源,为学员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料。
培训时间与地点
1、培训时间:自即日起至年底,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培训;
2、培训地点:各乡镇卫生院会议室或指定场所。
培训经费
本次培训所需经费由县财政承担,各乡镇卫生院要合理安排资金使用,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培训效果评估
各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参训人员的管理,确保培训效果,培训结束后,将组织对参训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要对培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不断完善培训工作。
其他事项
1、请各乡镇卫生院高度重视本次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参训人员参加;
2、培训期间,请各单位严格遵守纪律,保持良好的学习氛围;
3、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县卫生健康局联系。
希望通过本次培训,使我县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为农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中医药服务,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健康中国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