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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师承培训细则.中医师承教育培训

中医师承培训细则

培训目的

为了弘扬中华传统医学文化,传承和发扬中医药学,提高中医药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培养一批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的中医药专业人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细则。

培训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从事中医药临床、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的中医药专业人员。

1、中医药基础理论:包括中医基本理论、中药学、针灸学、推拿学、拔罐学等。

2、中医药临床诊疗:包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与治疗,以及急危重症的救治。

3、中医药方剂:包括常用方剂、经典方剂、名医方剂等。

4、中医药治疗方法:包括内治法、外治法、针灸疗法、推拿疗法、拔罐疗法等。

5、中医药药物知识:包括中药的性味归经、药理作用、配伍禁忌等。

6、中医药养生保健:包括食疗、气功、太极、按摩等养生保健方法。

7、中医药文化:包括中医药的历史、哲学、文化内涵等。

培训方式

1、理论学习:通过课堂教学、讲座、研讨会等形式,系统学习中医药相关理论知识。

2、实践操作:通过临床实习、病例讨论、技能操作等形式,提高中医药实践能力。

3、专题研究:通过课题研究、论文撰写等形式,开展中医药学术研究。

4、国际交流:通过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访问学者项目等形式,拓展国际视野,提高中医药国际化水平。

培训考核

1、培训期满,学员应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任务,取得相应的学分。

2、通过笔试、临床技能考核等方式,对学员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进行全面评价。

3、对表现优秀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并予以表彰。

培训管理

1、培训机构应具备完善的教学设施、师资力量和管理制度,确保培训质量。

2、培训机构应定期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培训内容和方式。

3、对于在培训过程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学员,培训机构应给予相应的处理。

附则

1、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对于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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