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提高中医药人才的培训质量,加强中医培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相关要求,我校决定开展中医培训基地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遴选目的
通过遴选,选拔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中医培训基地,为我国中医药事业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和影响力。
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范围包括全国各地的中医药院校、医院、研究所等单位。
遴选条件
1、具备较强的师资力量,有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中医药教学和科研团队;
2、具备完善的教学设施和实验设备,能够满足中医药人才培养的需求;
3、具备良好的办学环境和校园文化,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
4、具备一定的社会声誉和影响力,能够为社会提供优质的中医药培训服务。
遴选程序
1、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单位可自愿报名参加遴选;
2、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单位进入答辩环节;
3、答辩结束后,我校将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入选名单;
4、最终入选名单将在一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
申报材料
1、申请表(请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简介(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主要业务范围、师资队伍、教学设施等);
3、相关证明材料(如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专利证书等)。
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校联系,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电子邮箱:XXX,地址:XXX市XXX区XXX路XXX号。
其他事项
1、本次遴选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2、遴选结果将作为中医培训基地的重要参考依据,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3、如发现虚假材料或违反规定行为,将取消该单位的遴选资格。
请广大中医药工作者积极参与本次遴选活动,共同推动我国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