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日报讯(记者 李静 通讯员 黄艳英)“对城乡低收入家庭危重孕产妇实施救助,使全县的危重孕产妇抢救成功率达到98%以上。” 近日,隆安县结合本县实际,出台《隆安县2018年城乡低收入家庭危重孕产妇救助项目工作实施方案》,为全县低收入孕产妇带来了福音。
隆安县此次出台的方案,将城乡低保家庭、持有二代残疾证的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其他低收入家庭列为救助对象,最大限度确保低收入家庭的危重孕产妇能够及时进行孕检,并在紧急状况下获得及时救助。
根据该方案,凡持有隆安县常住户口或与隆安县户籍居民结婚,居住在隆安县的孕产妇,只要符合低收入条件,从怀孕至产后42天内,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确诊为高危孕产妇的,按《南宁市高危孕产妇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抢救,可给予救助。救助范围包括抢救用的药品、血液及血制品,以及必要的检查、手术治疗、心电监护、呼吸机使用等产生的费用。
根据方案要求,隆安县各医疗保健机构要对辖区内的孕产妇实施全程跟踪管理,做到高危孕产妇发现一例、跟踪管理一例,力争救治一例、确保安全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