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桂林晚报记者莫俊通讯员覃福生)陈某利用虚假网店链接、木马病毒设下圈套,在网上招人刷单刷信誉,应征者多次垫钱操作后才知上当。陈某被公安机关查获后,经荔浦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荔浦县人民法院近日以犯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2016年2月,陈某在某网站上发布了招聘网络兼职的信息,声称兼职者帮某购物网站的卖家刷单增加销量后,可以返还本金并获得每单5%-10%的回报。荔浦县的韦某看到信息后便与陈某取得了联系,陈某先将申请表、刷单流程图发给了韦某,然后又给他发送了一些虚假的淘宝店铺链接。这些链接中均暗藏有木马病毒。
韦某按照刷单流程图进行付款操作后,陈某直接将其本金盗走。随后,韦某向陈某索要本金及返利时,陈某谎称系统故障,让其再多刷几单试试。当陈某刷掉6300元之后,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而这时,陈某已经消失了。
2016年8月14日,韦某到公安机关报案。警方调查发现,陈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此后,陈某因涉嫌诈骗罪被重庆警方抓获。2016年11月3日,重庆警方将案件移送荔浦县公安局办理。现已查明,陈某通过上述方式先后骗取韦某及江西省程某、重庆市李某三人共计29125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骗取他人钱财,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陈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陈某家属代为赔偿了韦某等三名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因此,法院依法对陈某作出从轻处罚的判决。
检察官提醒,利用网站链接、QQ等推广的刷单、刷信誉返现的兼职,是诈骗分子常用的网络诈骗手段,市民应多加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