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晚“喝大”未“消化”第二天被查酒驾罚款1000元 扣证6个月 记12分
重罚把他“罚醒”了
讯(桂林晚报记者李桃 通讯员唐继林)13日晚上,平乐县平乐镇龙练村村民陈某喝了一斤半高度白酒,没想到直到昨天中午,其酒气仍然未过,驾驶摩托车上路被交警查获,经检测属酒驶。
昨天中午11点左右,平乐交警在县城街道平乐中学门前路段,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安全检查时,拦下了一辆二轮摩托车。摩托车一停下来,执勤民警就从司机陈某的身上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执勤民警立即拿出酒精测试仪,让陈某测酒精含量。酒精测试仪显示,陈某的酒精含量为77.7m 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我刚才没有喝酒呀,怎么会酒驾呢?”面对酒精测试仪的检测结果,陈某感到疑惑,同时向执勤民警提出疑问。
“你都满身浓浓的酒味了,喝酒的可能性极大。如果你不相信酒精测试仪的检查结果,我们可以带你去医院抽血做进一步检查。”执勤民警回答道。
“哦,可能是我昨晚喝酒到现在酒气还没过。”陈某说,13日晚上家里请客,和朋友们一起喝起了酒。酒是自家熬的米酒,有50多度,自己可能喝了一斤半左右。待酒足饭饱,朋友们离开后自己也睡觉休息了。昨天早上因要到附城派出所办事,10点多起床在路上匆匆忙忙吃了一碗米粉,就开着自己的摩托车,直奔附城派出所办事了,结果就碰上交警检查。
“昨晚上喝的酒,现在开车也算酒驾呀?”陈某大惑不解地反问执勤民警。
“无论什么时候查出你身体内的酒精含量超过酒后驾驶的标准,都算酒驾,与你什么时间喝的酒无关。”执勤民警回答道,又简单地告诉陈某关于酒后驾驶、醉酒驾驶的法律规定。
“哦,那我以后再也不敢这样酒后驾驶机动车了。”陈某听着交警的教育后,后悔不已。
目前,根据陈某酒后驾驶的事实,平乐交警大队给予他罚款1000元、扣留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并给予陈某驾驶证记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