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办公厅发布的《中国营养改善行动计划》和《国民营养条例》《中国营养发展纲要》中规定各、学校、幼儿园、养老院、食品企业、运动队、健身俱乐部、大型宾馆、饭店、体检中心、100人以上的职工食堂将强制配备专门的公共营养师。
报考对象:
、学校、机关、高级营养顾问、宾馆餐饮、卫生、健身会所、美容院、家政公司、院校、幼儿园、机关单位、民航、铁路、、养老院、品公司、医药公司、快餐公司、各类食品、饮料公司等与营养有关的工作从业人员
报名条件:
中级:参加项目相关课程(中级级)培训达到规定课时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已获得相关初级证书,且有1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
中专、职高学历以上或同等学历相关毕业,有1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
高级:参加项目相关课程(高级)培训达到规定课时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已获得相关中级证书,且有2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
大专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相关毕业,有4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
本科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相关毕业,有3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
硕士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相关毕业。
就业方向
能胜任在各级卫生单位、各级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和各类餐饮业及食品加工流通企业、学校、幼儿园、企事业单位的公共食堂从事膳食营养的评价、管理和指导工作,以及营养食品教学、科研、食品卫生监督和检测、营养咨询等方面的工作。
由于膳食不合理、营养失衡所引发慢病的健康问题正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聘请营养顾问成为现代人的消费时尚。而公共营养师成为我国新职业,也为从业者提高了职业身份和社会认知度。